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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2-23 查看次数:20445 次

解读光谷“创业十条”

    新创企业只须网上登记注册
   
    政策1

    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开展企业网上登记注册,实行企业登记注册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发照和存档。新创企业经营范围由登记事项改为备案事项。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窗口。小微企业可按季度申报纳税。

    解读

    本条主要是为了减少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和办税程序,提高创办企业的便捷性。

    从国内实践看,深圳市2014年实行网上登记注册。

    亮点

    企业登记注册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发照和存档


    创新型孵化器房租和网费补贴一半

    政策2

    支持“孵化+创投”、互联网在线创业服务平台等创新型孵化器建设。经认定的创新型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50%的房租补贴,单个孵化器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鼓励高校建设“校园创业实验室”,符合条件的纳入东湖示范区孵化器支持范围。支持孵化器完善网络宽带设施,对孵化器投资建设、供在孵企业使用、带宽达到100M以上的,按照其年宽带资费的50%标准给予补贴。

    解读

    本条主要为了鼓励新型孵化器、校园孵化器建设,做到创业“地好借”、“楼好进”、“网好用”。新型孵化器主要面向早期项目和新创办企业。支持高校建设校园孵化器有利于初创项目组建和发展(如美国麻省理工MIT实验室较为典型)。鼓励建设更加便捷、快速的网络带宽,有利于创业者利用互联网从事创业活动。

    亮点

    房租连续3年给予50%补贴,宽带资费给予50%补贴


    社会机构举办创业活动补助20%支出
   
    政策3

    支持社会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活动,按照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解读

    从去年开始,各种社会力量组织了光谷青桐汇、黑马大赛等各类创业活动,青桐汇举办以来已有40多项创投交易,累计融资5.6亿元,得到了广大投资者、创业者的高度认可。

    亮点

    单个机构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大学生在创业企业实习 给企业实践补贴
   
    政策4

    支持高校院所在校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在“3551光谷人才计划”创业人才类企业或孵化器在孵科技型企业实习实训4个月以上的,按照企业支付大学生工资待遇的50%,给予企业每学生最高1000元/月的实践补贴,每学生年补贴总额不超过6000元,单个企业补贴人数不超过3人。每年补贴总人数不超过1000人。

    解读

    多国政府和国外高校都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如德国实行支持大学生创业的“EXIST计划”(支持创业早期阶段的业务构想,使早期业务构想形成业务计划)。

    亮点

    给企业每学生最高1000元/月的实践补贴

    鼓励科研人员、青年教师兼职 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
   
    政策5

    鼓励高校应用科技类科研人员及青年教师开展科技创业或到东湖示范区内企业进行有利于本职工作的兼职活动,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鼓励高校将从事科技创业、兼职活动所取得的业绩作为职称推荐、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东湖示范区授予“光谷创业学者”荣誉称号。

    解读

    本条主要是鼓励大学与社会互动,将研究与市场实践相结合,掌握技术和市场需求最新动向,更好融入区域创新发展。

    亮点

    鼓励到东湖示范区内企业进行有利于本职工作的兼职活动

    鼓励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
   
    政策6

    支持高校设立市场导向、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最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促成高校持有的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按照成交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机构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解读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而专业的过程,需要既懂市场又懂技术的专业人员长期跟踪。本条主要是鼓励高校建立专业的成果转化机构,配置具有技术、商务、知识产权等经验的专业技术经纪人,推动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

    亮点

    促成转移转化,机构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鼓励领军企业设立“内部创业基金”
 
    政策7

    支持东湖示范区领军企业设立孵化服务平台,参与建设和有机融入创业生态。对领军企业设立的内部创业基金,东湖示范区最高可按50%的比例进行参股,单个企业出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解读

    硅谷、北京、深圳等地的实践证明,大企业员工工作一段时间后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出来创业成功率更高,已经成为最重要的创业群体之一。本条主要是鼓励有实力、有意愿的大企业拿出资源,支持内部员工创业,实现共赢。

    亮点

    东湖示范区最高可按50%的比例进行参股

    鼓励孵化器设立天使投资基金
   
    政策8

    对孵化器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的,东湖示范区最高可按50%的比例进行参股,单个孵化器出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对东湖示范区内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相应税收支持。

    解读

    本条主要是鼓励天使投资发展,发挥孵化器在服务创业企业方面的优势,帮助创业企业解决早期融资难问题。孵化器更容易发现、挖掘有潜力的创业企业。支持孵化器和天使投资的融合发展,有利于更好的服务孵化器企业。

    亮点

    东湖示范区最高可按50%的比例进行参股

    每年5000万科技创新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政策9

    实行科技创新券制度,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创新服务、购置研发设备、开展技术合作等给予支持。

    解读

    改变以往企业要获得项目支持必须跟着申报指南走的情况,由企业自主选择创新投入方向。中小企业完成了创新投入以后,事后凭券“报销”,达到简化程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目的。此条款的有关实施细则已经拟出,近期将出台。

    亮点

    每个企业限额20万,有效期两年,完成创新投入后,事后凭券“报销”

    创业失败补贴50%的社保和失业保险金
  
    政策10

    设立创业风险援助资金,对在孵化器注册、创业活动持续1年以上、创业失败的在孵企业,其核心团队成员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未实现就业的,对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50%补贴,并按武汉市规定的同期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解读

    本条主要是通过设立创业风险援助资金,引导创业者缴纳社保,加大失业保障,缓解创业失败过渡期间的暂时性困难,形成鼓励创业的导向。

    亮点

    针对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创业失败的在孵企业核心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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